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15 浏览次数: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和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党委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工作安排

    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坚持原原本本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1.抓好个人自学。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条例》贯穿全过程,组织党员逐章逐条学,通读精读《条例》全文,全面学习掌握各项纪律规定,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联系实际学,对照《条例》反思本职工作和自身存在的薄弱点和风险点,做到警醒、知止,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使学习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2.举办学习《条例》读书班。4月下旬,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学习《条例》为主题,校党委和基层党委、党总支同步举办读书班,时间不少于2天,采取书记领学、专题辅导、个人自学和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静下心、坐下来,认真研读《条例》,开展研讨交流。

    3.组织两级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5至6月,学校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3次集中学习,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讨、总结发言“三段式”方式深入学习研讨,提升学习质效。每次集体研讨时,班子成员可轮流作重点发言。7月份,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班子成员联系思想、工作实际逐一发言,谈参加学习教育的认识感悟和收获体会。

    4.抓实基层党组织学习。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以学习《条例》为主题,组织党员每月至少进行1次集中学习交流,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领学,每名党员结合思想、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深入学习思考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讲1次纪律党课。要结合实际创新学习形式,可通过共产党员网、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多种线上平台载体,组织党员开展在线学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带头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学习,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到所联系的基层党组织至少参加1次学习交流。

    (二)坚持以案促学,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1.召开全校警示教育会。5月份,学校召开警示教育会,紧密结合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推动全校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2.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校纪委编印警示教育材料,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结合实际,校纪委深入挖掘校内警示教育资源,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录和忏悔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3.开展廉政谈话。紧盯重点对象、关键岗位、重要节点,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学习教育期间学校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负责同志开展1次集体廉政谈话。完善“1+2+N”(“1”即党章,“2”即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N”即任职相关政策法规)谈话制度,对新提拔重用领导干部,在任职谈话时进行任职考学和党纪教育。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廉政提醒力度,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日常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本单位科级干部和新进领导班子的年轻干部进行廉政提醒,督促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三)坚持以训助学,深化《条例》理解运用

    1.抓好《条例》宣传解读。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央媒体刊发的《条例》学习解读文章。统筹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渠道,用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对《条例》进行解读阐释。

    2.加强党员干部纪律培训。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基础课程,在中层干部培训班中安排《条例》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举办中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班,加大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纪律培训力度,对重要岗位干部实现纪律培训全覆盖。

    2024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查摆自身不足,深入进行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组织领导

    党纪学习教育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承担具体工作。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靠前指挥,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学,推动学习教育出实效、见成效。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查内容,有效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校党委工作专班采取专项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动态掌握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督促党支部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三)力戒形式主义。要以良好作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准确、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规定动作,不搞不必要的形式创新,不随意增加“自选动作”,不对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提出硬性要求,不随意要求基层填报材料,坚决防止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导控,提前预判、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形式主义和“低级红”、“高级黑”现象。

    (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通过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形成推进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