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0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及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教思政函〔2021151)文件精神,切实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关于学校思想政治课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形成育人合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工作安排及实施

    (一)领导干部上讲台的主体及授课要求

    领导干部上讲台的主体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纳入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范围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将思想政治课授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去落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发挥表率引领作用,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上讲台,确保领导干部上讲台落地见效。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授4个课时思政课,其他校级领导和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每学期至少为本校或本院系学生讲授2个课时思政课。

    (二)聚焦重点任务,创新授课形式

    领导干部上讲台,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之中,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聚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形式可以灵活多样,既可以采用开学第一课、党课团课、作报告、举办专题讲座、培训会、研讨会等形式进行,也可结合形势与政策课、思想政治课堂教学等方式进行。

    (三)明确责任,编制授课计划并实施

    纳入领导干部上讲台的所有干部授课选题、授课计划编制须在开学前一星期内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授课选题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征求各位校级领导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围绕主题准备相关资料、设计相应授课环节、编写上讲台所需材料。各二级学院领导干部授课选题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确定,安排授课计划、撰写授课内容提纲,并将授课相关材料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审核。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须在开学后第一星期内将审核后的授课计划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校级领导原则上为全校学生(学生代表)作报告或到分管的二级学院联系点授课,授课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配合协助,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主动对接、协调落实。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严格按授课计划在本部门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相关工作。

    (四)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总结宣传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领导干部上讲台工作做好记录和档案留存,及时统计领导人姓名、职务、上讲台时间、讲课主题、形式、受众人数、师生反映等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做好相关新闻宣传工作。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每月5日前需将上月领导干部上讲台落实情况报送党委宣传部。

    三、强化组织保障,务求收到实效

    (一)加强统筹协调。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共同抓好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级领导干部上讲台列入教学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二)落实主体责任,务求工作实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妥善组织好领导干部上讲台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执行情况及教学质量的跟踪评价分析工作。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改革创新为手段,求实求效为目标,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感和吸引力。要把领导干部上讲台作为领导干部对政策把握能力、理论思维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一次检验,把讲课的过程变成深入学习的过程,变成与学生交流思想的过程,变成调查研究的过程,切实提高授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