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轮校内巡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1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决定2024年5月6日起对图书馆党总支和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责,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重要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重点工作安排在二级单位落实情况,聚焦师生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二级单位党组织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着力查找和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政治偏差及违纪违规问题,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推动被巡察单位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量。

    二、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方式:1.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汇报;2.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干部、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个别谈话;3.进行民主测评、调查问卷;4.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级干部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5.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6.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7.走访调研;8.召开座谈会;9.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10.开展专项检查;11.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12.校党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巡察期间,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日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不对被巡察单位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进行表态。

    巡察时间为一个月,经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察组也可以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巡察时间。

    三、成员组成及分工

    (一)第一巡察组

     长:岳葆菲

    副组长:乔会珍

     员:何    李世尧  李晶晶

    巡察单位:图书馆党总支

    (二)第二巡察组

     长:王伟峰

    副组长:翟卫青

     员:张        李潇然

    巡察单位: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党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工作由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党委巡察办要切实做好工作指导、支持配合和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巡察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做好巡察配合工作,真实地向巡察组报告情况、提供资料(附件1),协助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鼓励、支持干部职工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要积极主动与巡察组联系,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巡察组提供联络人基本情况)联络。

    (三)及时报告有关事项。巡察期间,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向巡察组报告下列情况:党委(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及拟开展的重大活动,及其他需要向巡察组报告的重要情况。

    (四)配合做好信访工作。对巡察期间突发的群访事件,组织力量参与接访、正确疏导、维护秩序;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察组交办的立行立改事项及信访处置建议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置,并限期将处理结果报告给巡察组。

    、工作纪律与责任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党员有义务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被巡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视情节轻重,对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隐瞒不报或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指使、强令单位师生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对反映情况的党员干部及师生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有其他干扰巡察工作行为的。

    巡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准泄露巡察工作秘密;强化廉洁自律,不准利用巡察工作以权谋私;增强宗旨意识,切实服务师生和服从学校转型提质跨越发展大局。被巡察单位和党员干部师生也要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纪律规定的可向校纪委反映。

    巡察意见反馈及整改工作,待巡察结束后另行安排。